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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定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及其它规定制定。凡是购买商品的客户,请仔细阅读此规定的详细介绍。如产品页面无特殊退换货规定的,将按以下条款执行。
特别提示:请您在要求售后服务之前与我们取得联系,否则我们有权拒绝没有任何原因说明的售后服务要求。
细则: 保修范围: 1、燃料、发热件、燃烧板网不享受保修 2、食品类、配套产品类除质量问题外不退换货 3、玻璃、机器外观、包装箱等部件损坏不享受保修。 4、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、维护、保养而造成损坏的不保修; 5、其它人为因素引起的损外不保修; 6、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不保修。
有效期确认: 自顾客收到产品之日起计算,扣除因修理占用、无零配件待修延误。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,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。
属下列情况之一的,实行合格的收费修理: a.超过保修的有效期; b.保修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涂改的; 所有被维修替换下来的零件,部件和附件等归本厂所有;
有限责任 对于产品购买者或其它第三者因产品瑕疵而产生的其它必然、间接、附带损失,例如收益的损失、营业投资的损失、商誉的损失或企业相互关系的阻碍等,并无任何义务赔偿。我们并不负担因为本身产品导致其它设备损坏或故障的赔偿义务。我们不承担因保修产生的交通、通讯费用 |